您好,歡迎來到華圖教師網(wǎng)!

教師公告 幫助中心 教師網(wǎng)絡學習平臺

安徽 北京 重慶 福建 廣東 甘肅 廣西 貴州 河南 河北 湖北 湖南 海南 黑龍江 江西 遼寧

江蘇 吉林 寧夏 內蒙古 青海 山東 陜西 四川 山西 上海 深圳 浙江 天津 新疆 云南 西藏

教師招聘備考:思維概述

http://nipponairdeals.com 2023-12-27 13:50 教師招聘網(wǎng)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一、思維的概念

思維是人腦對客觀事物的間接的、概括的反映。

二、思維的特征

1.間接性:思維的間接性是指我們認識客觀事物時并不是直接通過感覺器官而是通過其他媒介進行的。它往往表現(xiàn)在我們可以通過一件事來出另外一件事,例如我們早上出門的時候看見地面濕潤,由此先前可能下過雨。

2.概括性:思維能夠把同類事物的共同的、本質的屬性抽取出來加以概括,反映事物的內在聯(lián)系和規(guī)律。例如:我們發(fā)現(xiàn)鐵能導電、銅能導電,由此歸納概括得出金屬能導電的這個規(guī)律。

3.兩者關系:相互聯(lián)系、相互促進,人們先通過抽象、概括,反映事物的本質屬性及內在的規(guī)律性聯(lián)系,再依靠思維活動獲得的概念、法則、理論,通過推理判斷,進行間接反映。由此可見,思維的間接性是在概括性的基礎上進行的。

三、思維的類型

1.根據(jù)思維的憑借物(思維的內容)分:

(1)直觀動作思維:以具體實際動作為支柱進行的思維。例如:幼兒借助掰手指這一行為進行數(shù)學計算。

(2)具體形象思維:以表象為支柱進行的思維。例如:劇作家在腦海中構思劇本情節(jié),畫家在腦海中構圖,進行藝術的創(chuàng)作。

(3)抽象邏輯思維:以概念為支柱,以概念、判斷、推理的形式來反映事物本質屬性和內在規(guī)律的思維。例如:在數(shù)學和物理這兩門學科的學習過程中,我們常用公式進行運算分析,解決問題;科學家做科學實驗研究,探索客觀規(guī)律也是抽象邏輯思維。

2.根據(jù)思維的邏輯性分:

(1)直覺思維:未經(jīng)逐步分析就迅速對問題作出合理的猜測、設想或突然領悟的思維。例如:人際交往中存在的首因效應,第一印象往往影響我們對他人的認知與評價,而這種“以貌取人”往往容易出錯。

(2)分析思維:經(jīng)過逐步分析后,對問題解決作出明確結論的思維。例如:“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

3.根據(jù)思維的指向性分:

(1)聚合思維:也稱集中思維、求同思維,指人們解決問題時,思路集中到一個方向,從而形成唯一的、確定的答案。聚合思維尋求的往往是一個最優(yōu)答案。

(2)發(fā)散思維:也稱求異思維、發(fā)散思維,指人們解決問題時,思路向各個可能的方向擴散,從而求得多種答案。發(fā)散思維尋求的往往是一題多解。

4.根據(jù)思維的創(chuàng)新性程度分:

(1)常規(guī)思維:也稱再造性思維,指人們運用已獲得的知識經(jīng)驗,按現(xiàn)成的方案和程序,用慣用的方法、固定的模式來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

(2)創(chuàng)新性思維:以新穎、獨特的方式來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

關注公眾號

推薦閱讀:

教師招聘報名入口

教師招聘準考證打印

教師招聘準考證打印時間

教師招聘準考證打印入口

責任編輯:文文

教師教育網(wǎng) 教育信息網(wǎng) 人事考試網(wǎng)

>>更多教師招聘通用相關信息/資料查看

教師招聘備考:淺談教育法規(guī)體系的縱向結構教師招聘備考:教育行政處罰種類教師招聘備考:教育法律規(guī)范的類型及結構教師招聘備考:情緒理論教師招聘備考:情緒與情感的關系教師招聘備考:社會學習理論

精彩推薦

換一換

有報考疑惑?在線客服隨時解惑

公告啥時候出?

報考問題解惑?報考條件?

報考崗位解惑   怎么備考?

沖刺資料領???

咨詢

備考資料預約

  • 省份
  • 市區(qū)
  • 考試類型
  • 姓名
  • 手機號
  • 驗證碼
在線客服×